公司通讯之安排

发布公司通讯之安排

根据自2023年12月31日起生效,有关扩大无纸化制度及以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附註规定下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2.07条,冠君产业信託(「冠君产业信託」)谨此通知  阁下,冠君产业信託已採用以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之安排,详情如下:
 


如  阁下对上述安排有任何疑问,请致电冠君产业信託之热线(852) 2879 1288或发送电邮至 [email protected]查询。


附註:公司通讯指冠君产业信託发出或将予发出以供其任何基金单位持有人参照或採取行动的任何文件,其中包括但不限于(a)年度报告;(b)中期报告;(c)会议通知;(d)上市文件;(e)通函;及(f)委任表格。